第1章 一见钟情(1 / 1)

这是最后一个仓库。

迪克知道;快要结束了。一切。所有。整件事。包括他自己。独自追捕小丑完全不是个好主意,他是奇迹男孩,他是第一个罗宾,他有足够的智商去敲响脑袋里的警钟、提醒自己这个追捕计划根本不该去运行。

所以?

猜猜怎么着。杰森死了。布鲁斯……找不到尸体。芭芭拉躺在医院,他差点没能赶上。

迪克不在乎。已经没什么能失去。

操他不杀原则。布鲁斯不知道的事情就伤害不了布鲁斯。哈。

现在,小丑就在前面。这座仓库。这是终点。

他大概已经断了,至少,两根肋骨。武器仅剩,两个蝙蝠镖,和他的埃斯克里玛棍。胜算不高,却也非全无胜算,只要他不介意损失点什么。

他会去做。为了他的小翅膀。

小丑独自一人。迪克的时间不多。而实际上,小丑能把刀用得非常好。小丑的每一次挥砍,都是绝对的致命和无情,他会将刀刃从正面往下压,让人无从反击。他的每次转身都经过深思熟虑,步伐流畅,训练有素。

蝙蝠洞内关于小丑的档案上没有特种兵的纪载,但迪克相信小丑是……或其他类似的东西。配合上小丑疯狂的打扮和行径,这些就是小丑成为蝙蝠侠永恒宿敌的关键。

一根埃斯克里玛在小丑的斩击下断裂。迪克单膝跪下,认为自己做好准备。

但没有。

钢铁撞击的尖锐声响贯穿整座仓库。速度极快,而且致命。迪克勉强抬头,鲜血模糊他的视线。有什么人出现了,在跟小丑战斗。迪克试图抹掉脸上的血,让眼神聚焦。那应该是个女人。她砍断小丑的刀,用一把,看起来像中世纪骑士会用的剑。小丑的笑声回荡,说了些什么。

然后小丑被撞在梁柱上。

迪克甚至看不清是什么把小丑撞出去。

女人握着剑,转过身。小丑提起刀,朝女人冲去。

剑刃斩断头颅的声音比迪克想象中更毛骨悚然。

头颅在地上。表情永远停留在最后一秒。迪克说不出他现在什么感觉。

女人走到他面前,不发一语,一手从后方穿过迪克腋下,把他从地上拽起。

“起来,夜翼。”她说,“这座仓库很快会爆炸。”

当然了,必须是仓库;当然了,必须会爆炸。迪克意识到,他失血过多。可能还有脑震荡。抬头变得困难。他勉强分辨出那柄剑的模样,努力记住细节。

“你是……?”你是谁?有什么目的?为什么……为什么帮忙?为什么要杀小丑?

女人没有回答迪克的任何问题。

她将迪克带到安全区域。仓库在他们身后爆炸。火光中,迪克看见女人手臂上,有个花体字刺青。不是英文,那是什么文字?

“你会没事的。”她说。将迪克安放在暗巷内。

如果迪克有足够清晰的意识,他会笑着调侃对方近乎温柔的举动。他们是陌生人,甚至未必算得上是有共同的仇人;谁知道对方是不是个雇佣兵,收了钱来带走小丑的人头。

“……你想要什么?”所以,迪克问了这句话。

女人停下离去的脚步。

“我要求,”在开口时,她有个很长的停顿,“一样你拥有,但你现在不知道的东西。”

“那是……什么?”迪克试着抬起头。该死,他做不到。他怎么做不到?!他伤得这么严重?

“惊奇的法则。”女人的声音逐渐模糊不清。

“但我……”迪克喃喃。他甚至不确定自己有没有真的说出这些话。或者他只是口齿不清的胡言乱语。“我已经……”没有任何东西能……“给你。”

“撑住理查德德──会来接你。”

迪克失去意识。

──三年后又六个月后,法律上判定已在埃塞俄比亚死亡的杰森.托德,和一名年纪相仿、亚裔外貌的黑发少女,出现在韦恩庄园门口。

四年后,新泽西洲,哥谭市。

又一个哥谭的周二。乌云蔽日,阴雨连绵。街上大部份的行人都不打伞,一种无声的共识写在哥谭当地居民的脸上;就这点雨,算得什么。如果有人打伞,那八成是外地人。

杰森.托德站在二手书店门口,用鞋底辗熄烟。

为了赴约,杰森换掉平时惯穿的军靴,因为,真的,哪怕这是在哥谭,踩着钢头靴在路上散步的人也不那么多。他现在应该是平民,不该看起来像红头罩。但皮夹克挺好,碳黑色的中高领贴身上衣也算不上问题;如果有人在乎他衣服上的红色蝙蝠图案,杰森大可辩称自己有英雄崇拜。

计划是这样;杰森要毁掉提姆的约会。

别怪他,这全是替代品自找的;杰森愤怒地想。在红罗宾第三次破窗而入、毁掉杰森的约会后,杰森决定报复回去。

三次。整整三次。

从唐娜的同事、迪克的大学同学到罗伊的网友,杰森忍无可忍。本来他就讨厌兄弟和朋友们给他牵线搭桥,而提姆摧毁他每个约会的方式都那么英雄救美式,最可恨的一次以红罗宾跟杀手鳄为始、而杰森的约会对象当场亲吻红罗宾并把号码写在红罗宾手臂上告终。

所以,当然,杰森也要毁掉提姆的约会。鉴于他真的、真的、真的很久很久很久没跟任何人有任何浪漫关系,单身的时间太长、长到让亲朋好友们担忧且备感压力的程度。迪克甚至关心起杰森的健康,从生理上和心理上。老天啊。

完美复仇计划从杰森发现提姆有个固定互道早晚安的女网友开始。

杰森在兴奋中闻到一些味道──暧昧、浪漫和肮脏的小秘密。

他偷了提姆的号,冒名把对方约出来。

现在提姆的潜在约会对象是杰森的了,不论公平与否。杰森保证,他会对这位无端被卷入罗宾们间恶性竞争的无辜女孩很好,他会让自己成为完美的约会对象,就以他的万人迷哥哥迪克.格雷森为蓝本。

照杰森的想法,这只是,另一次他跟他的替代品之间、无伤大雅的兄弟阋墙,另一次(前)罗宾们之间互相指责的恶作剧。没人流血没人死,杰森看不见哪有问题。他甚至能在迪克为此大发脾气时,义正词严地声称是提姆先动的手。

显而易见,没人提醒杰森他也可能在这种前提下遭遇一见钟情。

整件事就从这儿开始螺旋式上升。

作者有话要说:*@淡定不能@孤城@暖色调 -

实际上我说过一两次关于我行文的事。不过那在大概14章的位置所以这里再一次。

其一,句号,不是每个段落都会有很多句号,取决于场景。比方第一幕,迪克快死了他喘不过来他脑子想法断断续续,这就是句号和其他一切的原因。

(说个有点荒谬的事,大概十年前我刚开始写作时被人骂过死不用句号。说我都不用喘气。这儿没人可以做我的见证但这是真的。我有点被自己的地狱笑话逗乐了。)

其二,分号和其他标点符号。声明:这些用法全都不是我原创的我也都是阅读后被影响的,但我没办法把我从小到大看过的书单这里列出来,更主要是我也无法一一找出影响的源头。

看起来比较需要说的是分号当冒号或逗号这部份。我倾向仅在声明和对话时用冒号,在我看来冒号只该出现在这样的地方。逗号的存在是为了喘气,喘气的目的是减轻读者眼睛压力,我讨厌大量的……跟大量的,,又不能送你们很多。你们已经在抗议我的。那我还剩什么选择呢。

你们觉得像机翻是因为最近机翻进步了吧。而我呢,早好几年前就这么写文。我挣扎过,我试过改,然后我得到什么,结果是我写得好痛苦也没有进步还被说不好看了,说失去特色,说得最后我再也写不出东西。

我想写得快乐。不是为了写在这里写,我想要写出来的东西是我明年后年看了也会被自己逗乐。不要写完了我再也不想回顾,觉得全都是黑历史。

请就当这些,句号分号断句什么的,都当成是我个人魅力的一部份。是我的风格和特色。

……或者你们要干脆当我先用英文写了再机翻过来,那我也,就行吧。反正至少我相信,看了我的一个章节之后你们全都会记住我,因为我怪得太怪了(笑哭

*迪克曾经杀过小丑但布鲁斯把小丑救活了

*这边我参考的是忍者蝙蝠侠,最后小丑跟布鲁斯的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