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冷吃兔(1 / 1)

刘演是个吃货,从小到大从南闯北的不知道吃了多少山珍海味。

后来年纪大了,跑不动了,就一心一意的钻研玄学。

有所成就后,为了蹭一些好吃的名菜,也有去给一些上层人士算算风水。

一开始找的是自己的朋友,后面名气大了,范围就更多了些。

不少名菜都吃过,就算是国宴他也不是没尝过。

可说一句不客气的,那些所谓的大厨,给沈若提鞋都不配。

如果不是很清楚沈若没有往里面放瘾性物质,刘演真的怀疑沈若往里面加了料。

每一次两人闹矛盾的时候,如果是刘演的错,刘演总要做些稀罕玩意儿来争取沈若的原谅。

如果是沈若的错,往往她做一道菜,刘演的气就消了。

一来二往的,朱韦也清楚了他们俩之间的默契,每次沈二小姐送食盒来,只需准备米饭就行。

让刘演也没猜到的是,沈若这一次做的是她以前从来没做过的一道菜,冷吃兔。

刘演上辈子是吃过能过冷吃兔的,将小葱、姜片、白酒、盐、鸡粉等佐料拌入兔肉之中抓匀,加入白酒去腥,放置盆中腌制大约两刻钟(大约现在的半小时)。

炒的时候,倒入菜籽油和大豆油烧热增加香味……

等等,越想越远了。

刘演急忙收了收自己止不住的口水,吩咐朱韦赶紧将米饭端上来。

冷吃兔是凉菜,放凉了比热菜好吃。

沈若之所以做这么一道菜,估计也是觉得两人现在见面尴尬,可如果不当面做的话菜很快就容易凉,便做了这么一道自贡凉菜给他,他可真是太喜欢了。

让刘演惊喜的是,除了这道凉菜之外,沈若还给他准备了两个下饭小菜。

一个是香酥里脊肉,一个是红烧凤爪。

这两个都是可以当成零食吃的,凉了反而更好吃。

沈若可能觉得自己这一次的确有些过分了,两个小菜的分量都准备的足足的。

刘演先是吃了一口香酥里脊肉,看的出来沈若是用心了的。

里脊肉虽说是猪身上最嫩的肉,却也有上中小之分,沈若选的是小里脊,是最嫩的那一部分,一头猪身上统共也就两斤左右。

将里脊肉均匀切好腌制后,裹上薄薄的面粉,再醮上打散发好的蛋液,再经过一番烹饪,才有的这些上好零嘴。

看这些香酥里脊肉的分量,沈若大概用了两头猪?

红烧凤爪虽然量比香酥里脊肉少了,可以刘演目测来看,这大概用了十五只活鸡。

估计珍馐楼的伙计这一天,要多多推荐一些葫芦鸡和红烧肉出去。

其实沈若也没做的有多过份,毕竟也是为了给自己的白月光报仇,和他的约定也不过是为了多一条可退之路,何况他们的目标是一致的。

咬着红烧凤爪,刘演口中嘎嘣嘎嘣脆,味蕾上的满足让他决定原谅沈若。

反正他又不会娶她,合作伙伴嘛!只要她不触犯自己的根本利益,有足够的美食,没什么不能原谅。

人生在世无外乎衣食住行,只要能吃到好吃的,其他方面做出一些让步,也不是不可以。

“沈二她还说了什么吗?”

刘演想和沈若见一面,既然两人的目标是一样的,那么就可以再合作一把。

沈若的势力就他观测来看应该不小,如果有沈若的帮助,说不定可以早日让真相大白。

到时候,他心中的内疚也会小一些。

“二姑娘说,请郡王明日辰时到舣舟亭上一聚。”

朱韦很清楚自家郡王和沈二姑娘关系极好,就算闹什么别扭,只要沈二姑娘做几道菜,两人便可以重归于好。

要他说,沈二姑娘兰心蕙质,郡王也是文武双全,活该是天赐下来的一对璧人。

结果官家乱点鸳鸯谱,先是有意撮合二姑娘与皇长孙,皇长孙薨逝之后又有意撮合二姑娘于皇三孙,根本没想过郡王。

要他说,祁王殿下文治可能比起豫王殿下稍显不足,武功方面可谓诸皇子之冠。

作为一个阉人,他对前朝的事不怎么清楚,可是他知道如今齐国内忧外患,时局动荡不安。

这种时候需要的,反而不是先太子那种仁义之君,而是一位手段狠厉的铁血君王。

祁王殿下比先太子更合适。

再说祁王殿下的两位公子,世子他虽然只见过一面,可要他说,世子才能是有,可是性格上有些优柔寡断,更多的他现在并不清楚,可光是这一点,就不适合储君之位。

不像郡王,文治武功样样精通。就是这性子太过淡薄,喜欢藏绌。

若是官家知道郡王的才能,只怕早就给郡王和二姑娘指婚了。

唉,也不知道郡王到底是怎么想的。

如果不想争这个位置,偏偏暗中发展自己的势力,哪怕他只能窥见其中一角,也觉得触目惊心。

倒不是窥见的一角有多么庞大,而是这发展的趋势,实在是太快了。

更不提郡王刚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下第一考的胜利,如果不是有心这个位子,怎么会做如此让注视的事?

可若是想争这个位置,眼下太子和皇长孙都已薨逝,官家考察好圣孙,如此机会,郡王不分秒必争,反而在这里津津有味的吃着兔子。

朱韦觉得自己虽然从小就服待郡王,郡王心里想什么,他真是一点都不了解。

刘演不知道自己大伴这比富士山还要丰富的内心活动,他只知道这是他吃过最好吃的冷吃兔。

做冷吃兔的兔子最好是仔兔,两至三斤的味道最美。

而沈若做的冷吃兔是他吃过最好吃的,香气浓郁,口感丰富,层次分明,麻、辣、鲜、香,四种不同的味觉盛宴,完全体现在了这一道菜里。

更让刘演满意的是,这冷吃兔完全没有干柴之色,反而有一种特别的嚼劲,让人越吃越想吃。

“对了,郡王。二姑娘还吩咐奴才让厨房给您做一点红烧大白菜,瞧这时候,厨房已经做好了,要不要给您端上来?”

朱韦对于自家郡王一口气吃这么多完全接受良好,郡王是练武之人,练武之人就是吃的多,练得好之人吃的尤其多。

郡王小小年纪就有如此的武功,那就更得多吃一点。

因此,在郡王吃了一只两斤多重的兔子和两斤多的里脊肉外加一斤多的鸡爪后,他丝毫不担心,反而询问刘演要不要按二姑娘的吩咐再吃点大白菜。

刘演微微一征,这冷吃兔好吃是好吃却有点伤胃,如果吃一点大白菜的话,到是降火又解压。

不得不说,沈若还挺贴心的。

“端上来吧!”

刘演砸吧砸吧唇上的汤汁,这冷吃兔味道虽好却不宜多吃,除非沈若想害他,否则以后怕是难吃的到了。

这一顿晚饭吃的异常丰盛,饶是以刘演的饭量,也不免打了一个长长的饱嗝。

觉得实在有些撑的刘演,决定再出去走走,消消食。

却不想他这刚走了一里地,就碰上了灰头土脸的刘润。

“润堂兄,你这是?”

如果不是两人相交甚笃,刘演简直不敢认这个污蓬垢面形同乞丐的家伙。

不过短短七个时辰,刘润他到底经历了些什么?

“别说了。”

刘润浑身笼罩着低气压:“演弟你也知道我平时喜欢混迹市井吧!”

“我知道,你还带我出来玩过。

如果不是我实在不喜欢市井之中的气味,只怕我也是市井里的常客。”

刘演以前对于传说中的市井略有好奇,刘润见他对市井有所向往,便提议带他一起去,刘演沉吟一番后,便同意了。

谁曾想市井之中竟然恶臭,如果说街市之上只是有些许不净之物的气味,小巷小街中是堆积废物之恶臭。

市井之中,除了这些之外,还有猪鱼鸡鸭等牲畜的秽物散发出的味道。

刘演上辈子不是没去过菜市场,可那里的气味和市井之中比,简直不是一个档次。

偏偏他这辈子的五感比起上辈子敏锐太多,让他长时间呆在那里,简直比杀了他还要难受,于是去过一次之后他就再也没去过了。

倒是他这位润堂兄如此礼贤下士,颇有他前世煊帝之风,让他刮目相看。

这也是为什么诸位堂兄弟中,润堂兄,是他一直交好之人。

听到刘润说市井,刘演也有些明白刘润到底去干什么去了。

市井是三教九流汇聚的地方,虽然混乱无章,却也是消息最灵通的地方。

刘润没有他表现的这么傻白甜,只怕也在暗暗发展自己的势力,他也有着自己的野心。

如果刘润可以和刘湛换个爹,只怕皇爷爷也不会这么头疼。

“我这不是想着土豆和红薯都是民生之物吗!从民生中来,自然要在民生中找。”

刘润的神情有些郁闷,“我想着我常年混迹市井之中,市井之人消息灵通,还有不少海外之人,应该知道这两样奇物的下落。

于是,我便向相熟之人打听,并让他们问问他们的朋友,看他们知不知道这两样东西的下落。”

“这听起来没任何问题啊!”

刘演不解,“那润堂兄,你怎么变成这副模样了?不会是遇到吃熟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