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村姑N世(1 / 1)

虽然一个人生活,因为邻镇的集市只有指定的日子才会开,所以我有用石板好好计算着日子。今天是三月七日,距离三月十五只剩八天了。

说起来,我也没到过山外头,对淮州究竟在哪里也没有概念。只剩八天了,还能如约赶到那儿吗?

“此处毗邻姜州,从姜州到淮州,走水路不过两日而已。”或许是看出了我的混乱,夏离帮忙科普道,“不过,毕竟没有马匹,从这里到姜州要走多久我就不能确定了。”

姜州啊……好像在赶集的时候,常见到来收购东西的姜州商贩。刚巧明天就会开集市,要不明天去探探情况吧。

我思考了一会儿,一敲掌心,当即确定了明天的行程。

晚饭后,想着明天要出门见人,我烧了一桶水,难得泡了个澡。

屋外的高转筒车下方有专门挖一个池子,四壁贴着石头,用作夏天的浴池。但现在还是初春,天气没那么暖,洗澡只能在大木盆里解决。卧室有夏离在,怕他不好意思,我就直接在厨房把澡洗完了。搓完泥用毛巾裹住不断滴水的头发,我端着一脸盆水和一些洗漱用具,走进了卧室。

“你……你刚洗完澡吗?”

看到我头发湿漉漉往下滴水的样子,夏离突然问道。

“是啊,有什么问题吗……起来,该给你换药了。”

一边说,一边去扯缠在他额头的布料。

缠了一天,绷带被渗出的血黏在了伤口上,虽然我有放轻动作,夏离还是疼得额头冒出了一层细汗,瓷白的脸颊不知不觉涨得通红。好在,伤口的状况看起来还不错,边缘结出了小块血痂,中间也没有出脓。我在灯下仔细观察了一下,点点头,转身找来伤药,又给糊了一层,然后缠上新扯的绷带。

“接下来是大腿的伤……哎,你躲什么。”

“我……我自己可以。”

夏离朝后挪了挪身子,双手抓紧了身上的被子。

“可以什么可以,伤病患就给我好好呆着别乱动。”

我拍落他的手,抢过被子一把掀开。夏离发出了一声惊呼,第一时间伸手捂住了某处。但这已经太迟了,就在旁边的我,清清楚楚看到了某个不可言说的部位产生的不可提及的现象。

“……一天到晚想什么呢你。”

慈爱的目光瞬间变质,我睁着一双死鱼眼,像看垃圾一样盯了眼垂头不语的某人。

“……的。”

“什么?”

“我会负责的……我想娶你。”

床上的那人沉默了一会儿,突然抬起头,无比认真地说。

“哈?滚开啦,恶心死了,谁要你娶我,老子要的是钱啊钱!”有村姑一世的前车之鉴在,我可不想横生枝节,免得到了最后又以痛苦收场。而且,这家伙啊,居然会对救命恩人的我有非分之想,简直就是人间之屑,超大垃圾。

想着,我没好气地抬起手,戳了几下他的胸,这只手随后便被一把抓住,按在了夏离的颊侧。

“我家很有钱。”

他眨眨眼,用脸颊磨蹭着我的掌心,忽然补充道。

“嗯?”

“嫁给我,那些钱就是你的了。”

“……”

高洁、孤傲而伟大的我,突然前所未有地动摇了。

振作啊,我自己!

不要忘了村姑一世的教训!

呼——

一阵深呼吸后,我总算找回了自己。

“不了,我只要钱就行,不需要什么以身相许。”一边说一边将手抽回,把药膏和干净的纱布拿到了床上放下,语气生硬地道:“腿上的药,你自己换吧。换完记得洗把脸,刷个牙,东西我都放床头了。”

说完,我就板着脸,挺直脊背,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干、干得漂亮!

居然能抗住这样的诱惑,真是太了不起了!

我坐在厨房的板凳上,心情兀自激荡着,面朝炉膛里未熄灭的余烬擦拭起头发。漆黑的柴火块扑闪着星星点点的红光,在灶膛中明明灭灭,将淡淡的暖意传递到我的身上。擦着擦着,我忽然举起手,就着黯淡的火光看了眼自己的手背。

尽管因为常年劳作,不可避免地留着几块小小的伤疤,但那里的皮肤本身却很柔软,充满了弹性。薄薄的肌肤下,鼓动的血管向全身各处输送着新鲜的、独属于青年人的活力。

这具身体,其实还很年轻呐……

真可怜。

我叹了口气,估摸着差不多了,便站起身,敲了敲隔壁的门。

“请进。”

门里响起夏离的声音。

我推门进去,看到他已经盖着被子,躺在了床上。旁边的桌上放着一团换下来的旧绷带,上面还带着斑驳的血迹。

“怎么样,腿上的伤有化脓吗?”

我假装没看见夏离在偷眼瞧我,无比自然地走过去,将床头的一团混乱收拾了一下。也许是从我的行动中嗅到了某种讯号,夏离叹了口气,也跟着乖乖回道。

“稍微有一点,但问题不大。”

“嗯,那就好。”

我点点头,把绷带拿到外面水盆里泡着,然后就转到厨房,抱了几丛稻草到卧室地下铺好,打开衣橱翻出冬天盖的被褥在地上搭了个简易的地铺。

“你腿脚不便,晚上我就睡这里,有事你喊我就好。”

“好的……抱歉。”

“没事,你记得兑现你的承诺就行。”

说着,我便吹熄了灯。

一夜无梦。

次日清晨,我起了个大早。

今天要去集市上一趟,路途遥远,我得尽快出发。

如果只是我一个人,一般这种日子我会路上随便摘点野果吃。但夏离这个伤病患可禁不起饿。考虑到这一去得要下午才能回,我思考了一下,干脆取出珍藏的面粉,和面打蛋,铁锅刷油,给他烙了几个蛋饼。

“呐,这就是你今天的早饭和午饭了,省着点吃啊。水壶也给你放床头,还有什么需要的自己拄拐杖去取,不过要小心别拉扯到伤口。”

将有用没用的事一样样叮嘱完,我骑上水牛,抱着家里唯一的老母鸡,离开了家门。

夏离腿脚不便,此去淮州,我是肯定要陪同而去的。这一路路途遥远,不知要花费多长时间,我怕家里唯二的两头牲口没人喂,干脆就趁这次赶集,把它们去市场上卖掉算了。

坐在牛背上,沿着崎岖的羊肠小道走了大半天,翻过最后一个山坡,夹在两座大山之间的大型村落中出现在我面前。这里是通向周围村庄的交通枢纽,每到固定的日子,都会有来自各地的人聚集在村庄中央的道路两边,进行买卖。

集市才开场,道路两边就已经坐满了售卖各色土产的人。从邻近村庄赶来购物的行人来来往往,穿梭其间,整个集镇一片熙攘,热闹非凡。

我从牛背上下来,牵着牛径直去了相熟的店家,将怀里的母鸡并身旁的水牛,以稍低的价格,一起卖给了老板。

没什么客人要招呼,老板结了账,把手搭在牛背上,随口问到:“怎么了这是,向来铁公鸡一毛不拔的你,今次居然亏本卖。”

“害,别提了,这不家里人生了急病,村里大夫看不好,说要去淮州找人治吗。为了凑路费,我只好出此下策了。”

我叹口气,亦真亦假地回答。

“淮州啊,还有些距离呢,有打听过怎么走吗?”

“我听说从姜州到淮州,坐船只要两天。”

“嗯,确实,走水路还比陆路要便宜。但从我们这儿到姜州城,可要翻过好几座山,你和你家那口子打算怎么去?他还病着吧。”老板说着,从怀里掏出根旱烟管,打了火石,眯着眼吧嗒吧嗒抽了起来。

“老板有什么推荐的吗。”

我看他这架势,就知道他是想卖我东西,忙从善如流地问。

“嗯,也算你运气好,前些日子,有人转给我一匹马,才三岁,年轻力壮,能跑得很,看看货?”

“行啊。”

我刚好也在考虑找个代步工具,爽快点头。着旁边的摊主帮忙看顾一下后,老板带着我在镇里绕来绕去,去到了他家畜棚。如此这般,这般如此,一番耽搁后,我牵着一匹高大健壮、体型威猛的……骡子,离开了老板家。

害,别提了,如果可以,我当然是想要买马的,但是——天杀的,我没学过驭马,那匹马它欺我生手,不给我骑!

哈,气死我了!

相比之下,这只骡子要可爱许多,性格温顺不说,因为是自家生的,价钱还便宜。

本来是想在集市上找人打听情报的,刚好老板去过姜州,对那里熟得很,我就借买骡子之宜,顺便了解了一下去姜州的路线。听老板说,从集镇骑马到姜州,大概要花一天半。我带着夏离,坐骡子拉的板车,速度要比骑马慢上不少,保险起见,还是预留个三天比较好。

这样一算,包括今天,夏离还能再在我家休养三天。这三天里,我得把家里剩余的事情料理好,并把我的板车改造一下,加个顶棚什么的,到时候用来运夏离。

哈……回家以后,又要忙起来了。

我牵着新到手的骡子,在集市上逛了一圈,见没什么需要买的,便翻身上骡,骑着骡子回了家。

作者有话要说:骑上我心爱的小骡子

得儿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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