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胭脂露(1 / 1)

被兄长送回齐云侯府时,已经临近申时了。

飞鸟拂云,青朵变得不成型。

小姑娘脚底生风,踩着轻快的步伐先去见了屠氏,向她说明了明日便要搬走一事。

屠氏前脚刚看完丈夫后背新生的鞭痕,正痛心疾首呢,忽得听到她提起这事,神色一滞,胸口闷闷的,一大堆话说不出来。

缄默少顷,她才叹了口气说道:“既然你已经决定了,我也就不说客套话了,明日我派人帮你把东西送回去,以后若有事,你可以随时来找我。”

却涟漪甜甜一笑:“那就谢过姨母了。”

从屠氏那里出来,高挑却不挂肉的身形转了脚尖,径直前往既霞轩。

没有半点犹豫,她一定得见他。

可显然,她的满腔热忱并没有得到圆满的回复,因为门口守门的小厮阿桑挠着头发说世子还未回来。

“他去哪儿了?”却涟漪脱口而问。

阿桑的慌乱里还能打量出两成受宠若惊,显然是没想到自己在郡主心里居然是能知道世子去向的地位:“这就不知道了,世子一早早出门至今未归。”

头顶的斜阳浓浊斑驳,像是十几种花瓣汁液同时打翻,又交叠在一起的模样,诡谲又充满美感。

长风突涌,胭脂红的裙摆翻飞,比花丛角落栽得两朵红玫还要夺目。

没有再听见小郡主的声音,阿桑期期艾艾地问道:“要不郡主先回去吧?”

“我不走,”却涟漪摇头,否了这个提议,很干脆地指使另一个小厮去给她搬把椅子来:“我就在这里等,等他回来。”

他肯定会回来的,这点却涟漪很笃定。

倒不是别的,只因齐云侯府的长辈在对儿孙私德上的管教极其严格。

好像是因为三代以前出过几个彻夜不归花楼狎妓的乌泱种,为了不让那等不顾脸面的孽障相继毁了齐云侯府的名声,便设下家规,无由的夜不归宿成了沈家重罪。

好在家规在上,却涟漪没有等很久。

也就是月亮才刚冒头,她就认出了那个缓步走近的修长人影。

“沈酩殷!你回来啦!”

以为得了幻听症,那双染了疲倦的双睫掀起,小姑娘明艳的笑脸便就这样冲进眼帘。

不等他再次摆出一张臭脸,却涟漪就飞快地主动走过来扶住他,她力气很大,小小的身躯比两个护卫还管用,用半搂的姿势将他送进了房间。

自始至终,沈酩殷都没张嘴,好像也是不舍得打断她的积极。

中途听到一句话,低得模糊,“真是的,怎么喝这么多啊,一点都不爱惜自己”。

他哑然失笑。他好像是挺不爱惜自己的。

目光在无言中肆意打量,比划着她的身量。是刚过他喉结的位置。

放在寻常女子中已然是鹤立鸡群的了,可她似乎很不以为然,从很多年前就听她抱怨说长得太矮,连高枝上的枇杷都够不着。

那时他总爱接话茬,说可以帮她摘,可每次都会被拒绝。小姑娘好像很讨厌依赖别人的感觉,说显得她很没用,但又总是对自己的所有不满意,矛盾得很。

喝了半碗醒酒汤,沈酩殷的意识清明不少,陈年往事的走马灯也再难侵扰他。

放下小碗,口吻恢复了往常的疏离:“月色既浓,郡主还不回房歇息?”

却涟漪的双手抱在一起,相互绞着衣裳,被搓揉得皱巴巴的软布料好像是她的那颗疯狂乱跳的心:“我明日便要搬回将军府了。”

“是吗。”沈酩殷紧接着跟道,语气没有丝毫变化。

瞳孔中还是那片平静的湖泊,任由九尺之上的太阳再绚烂明亮,也奇异得瞧不见半点粼粼波光。像是神鬼间的博弈,双方殊死相斗,互不让步。

她垂眸望着他,想要从那片湖泊里找出来哪怕只有一丁点儿的波涛汹涌,但再努力都是徒劳。

泄了气的小心思表现在脸上,像是偃旗息鼓的小兵,她弱弱地说道:“你会来送我吗?”

看了她一眼,男人似笑非笑地欣赏着这份故作的镇定,唇边仅有的弧度也藏着冰碴子,他斩钉截铁:“不会,我巴不得郡主您早些离开我家,离开我的地盘。”

屋内陡然一静。

尖酸又刻薄的拒绝,配上那张笑意盈满的皮相,简直就是一柄搭了最柔软剑穗的长刃。

血淋淋的伤口从正前捅进,再从后背的椎骨左侧横出来,瘆人得很。

却涟漪低着头,没有评价他的冷言冷语,只落了一拳在他的床头的小桌上,然后小桌的案面就裂了。

因为突然出现的倾斜,连带着上面的靛青瓷瓶也顺带滑砸下来,所幸没有摔坏,就是里面养水仙的洌泉淌了一地。

沈酩殷不自觉皱起眉,打心底里觉得这小姑娘是真的败家。

就这脾气,有多少张桌子也不够造的。

“随你。”

临走前,却涟漪还留了句骂他的话。

酒劲未散干净,沈酩殷也只听了个七八成,好像是在说什么瓜。

“姑娘来的真巧,就剩最后两只了,卖完就打烊了!”

站在“姚家烧鸡”的招牌下,掌柜的堆了满张脸的憨实笑,谨慎地把烧鸡包上,交给了花青。

花青付了银钱由抱着烧鸡来到了转角处的却涟漪跟前。

秀致的眉心微挑,小郡主撕下一只肉肥油密的鸡腿,偏过脑袋边啃边看。

这家烧鸡铺子是三十多年的老字号了,不仅平头百姓们有事没事喜欢来排队买一只,连高墙大院里的少爷们也热衷。

却涟漪喜欢这种油香气,是最平凡的市井烟火,让她有种跌入软乎乎棉被窝的自在舒适感。

没二两肉的小脸在昏黄的油灯下更显得白皙,杏眼饱满,几层不规则的光影打过来,在隆冬的雪夜里她像是即将化身为白鹭的惊鸿仙女。

目光凝在老街那头的一个小乞丐身上,小家伙的身边还站了两个跟班似的年长乞丐,乍一看还以为小大王出山呢。

让却涟漪眼前一亮的倒不是小娃娃不分昼夜的嘹亮笑声,而是他手里的小木鸟。

街上已经没什么人了,偶尔能看见的巡夜武侯也早就去隔壁那条街了。

可能正是因为没有他们,他们这些青天白日里被瞧不起的小角色们才自在无比。

“这只新的小木鸟可比之前那个做的好看多了。”

“就是就是,原来那只丑死了,眼睛都雕歪了,也不知道那个男人是不是脑子被烧了,居然用几十枚金叶子换,嘿,这不纯一个败家子嘛。”

两个大乞丐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毫不收敛,越说情绪还越激动。

“那些大户少爷看着一个个长得挺精明,还不是人傻钱多,他最开始走过来的时候我以为得多厉害呢。”

“谁说不是呢,说起来那个小白脸长得也挺稀罕,居然在脑门上生了个红痣。”

却涟漪睫毛上的怠倦一扫而空,朱唇轻张,喉咙却像是被黄沙堵着,发不出声音。

她放下烧鸡,迈开的步伐稍显凌乱,但坚定无比。

“你们刚刚是不是说,有个眉间生朱砂的男人向你们买走了一只木鸟?”半蹲下身子,她看向稚气十足的小乞丐。

小乞丐吓一跳,显然没想到刚刚的话被这么个姐姐听去,犹犹豫豫地说:“是啊,怎么了吗?”

察觉到自己吓到了孩子,却涟漪赶忙说没事,就是觉得好玩随口一问。

但她一句“好玩”倒是让小乞丐也开了话匣子。

他咧嘴,笑着说:“那个大哥哥人可好了,愿意用好多钱换我的小木头鸟,还夸我呢。”

关于沈酩殷是个很好的人的这件事,她知道,一直都知道。

眼眶生涩,却涟漪分不清这股奇妙的感觉是出于感动还是什么,反正都是由那个心口不一的家伙引出来的。

向烧鸡铺子的掌柜买下最后一只,她带着花青回了齐云侯府。

烧鸡热还是热气腾腾的,却涟漪没有直接抱着送过去,而是先回了一趟如意院,因为听另一个侍女说既霞轩往她这儿送了东西。

瞧见桌上那副被妥善保管又送来的《霜原却》,小姑娘紧绷了一路的面庞登时鲜活起来。

把烧鸡交给花青,她净了手,小心翼翼地去拆捆住画作的烟粉色丝带。

细长的布带条绑得很松,还没来得及用力便整个散开,成了没骨头的软蜜。

随着束缚的松解,上了年岁的画也随着舒展身子,顺滑地在她眼前摊开,色泽绚烂却又沉重的雀鸟就这么直勾勾地看着她。

压着眼底的惊艳,却涟漪伸手去摸。从羽翼摸到枯枝,再到山崖下面等着围猎小雀的捕手们。

猛地想起来以前听过的话,他们说《霜原雀》虽然是在画鸟,但荆山大师却整篇都在骂人。骂凡夫俗子们的贪婪,骂他们只有在伤害生灵时才会出现的团结一心。

也在骂那些将小鸟驱离家园的同胞们。

至于驱赶它的理由,乏善可陈,无非就是觉得这只五彩斑斓的鸟跟它们不一样,既然不一样,那就不能在一起。

这幅画是荆山年过古稀的杰作,也年轻时候欣欣向荣的画风大相径庭。

这与他的生平经历也有很大的关系,从及冠之岁算起,荆山共经历了三段姻缘,从扬州瘦马到伯府庶女,最后是私塾的女先生,每次都是无疾而终,看似平淡,却又充满故事性与戏剧性。

默默收起画,却涟漪唤来执笔,敛着眉心落下一行字。

又特地用捆画的丝带捆信,连带着买回来的烧鸡,一并交给了前来送画的阿桑:“替我给他。”

阿桑接过两样东西,虽然不知道纸条里面写的是什么,但按照之前几天的经验来看肯定还是会惹世子生气的话吧?

想到世子生气他们就会倒霉,阿桑的脸都拉下去两分。

步履不停地回到沈酩殷跟前,把所闻所见都复述后,他才奉上那张纸条,以及烧鸡。

沈世子没有去看烧鸡,长指弯曲,几下就解开了某人不小心打出来的死结。

潦草的字迹只写着简短的一句话,但却是小姑娘已经稀巴烂的心。

——“我还是想让你来送我”。

默不作声地讲纸条送到火烛那里烧掉,看着原本颓废的火焰因得到养料不断攀升,最后,纸条早就变成灰烬。

如此后,他才让阿桑把烧鸡外面的荷叶剥开。

沈酩殷不喜欢这种油腻腻的食物,但已经饥肠辘辘的五脏庙才不管这么多,脾胃笼络了手,令他鬼使神差地拽下一小块。

喷鼻的香气包围着软烂的肉,从进入他口中的一瞬间,就不断攻城略地。

男人哂笑,找来帕子擦了擦手,满是不自在。

作者有话要说:烧鸡(叼烟戴墨镜):吵架了?无所谓,我会出手。